工商部门规定不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有哪些?
都要办工商执照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2、《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 3、根据以上分析,除去无固定经营场所的流动摊贩和农民在集贸市场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其他在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都需要办理营业执照。 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预选的名称5-10个; 2、 全体股东证件原件(自然人出资提供身份证原件、公司出资(即法人股)提供营业执照正本、代码证正本、国税证正本、地税证正本、法人身份证、备案公章、公章准刻证原件); 3、 自然人独资企业须提交一名监事身份证原件; 4、 法人股独资企业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原件; 5、 公司办公场所使用证明: A、 自有房产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合同; B、 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合同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 C、 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购房合同及现房销售备案证明;未取得现房销售备案证明的提交商品房预售证及开发商证明; D、 如房产证用途为住宅或商住的,须提供当地居委会证明或业主委员会证明; E 、 租赁单位或村委房产没有房产证的提交单位或村委证明及土地证复印件和租赁合同; F、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租赁合同。 6、 公司经营范围中有须报前置审批的,提交相关许可证。 7、 公司的经营范围。